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责令乐筹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a Trobe Financial Asset Management,简称“乐筹金融”)缴纳75万美元罚款,因为该公司存在对乐筹澳大利亚信贷基金(La Trobe Australian Credit Fund)进行不实和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等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乐筹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报纸、杂志和网站上均宣称投资乐筹澳大利亚信贷基金可获得稳定的收益。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表示,这种说法可能会让投资者觉得他们不会有任何亏损,而且乐筹金融也未能突出强调,投资乐筹澳大利亚信贷基金可能会亏损不少本金。

联邦法院指出,这种说法暗示投资该基金不存在亏损大量资本的风险,这属于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此外,联邦法院还发现乐筹金融声称,持有其48小时账户和90日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在收到提款通知的48小时和90天之间提取资金。然而,该公司表示他们有12个月的时间来满足这一要求。当缺乏流动资金时,只有拥有提款权的投资者能够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