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一种。是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信贷限额条件下,采取随用随支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的融资方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国际上针对中小企业的主要信贷品种之一,可盘活企业沉淀资金,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增强中小企业循环发展、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美国,约95%的中小企业融资有动产担保,大部分涉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类融资额约占全部商业贷款的四分之一,规模接近6000亿美元。在我国,由于法律上的障碍,该业务在我国一直发展缓慢,中小企业融资还主要依靠不动产担保。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第223条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明确规定在应收账款上可以设立质权,用于担保融资,从而将应收账款纳入质押范围,这被看作是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坚冰的开始。2007年9月30日,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央行公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央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也于2007年10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建设,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并由下属子公司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征登记公司)建设运营的,旨在促进应收账款融资的信息服务平台。平台于2013年12月31日上线试运行,通过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迅速、便捷、有效的应收账款融资信息合作服务,促成融资交易的达成。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账款信息的上传和确认,有效融资需求和融资意向信息的传递,融资信息的反馈,转让/质押通知的发送与查看,反保理融资计划的申请与管理,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自主登记服务等。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宽限期

应收账款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含1~6个月的宽限期);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按照金融资产转移准则,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1)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2)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效力和是否终止始终由质权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