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登记,核定缴费基数,办理参保事宜。地址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5577号。电话0435-3916698,参保人可通过电话、网站查询参保详情,也可直接到医保中心办公大厅查询。

通化医疗保险

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县(市、区),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通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280元,其中个人缴费160元;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14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由参保单位代收代缴,每年3月末前一次性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前,由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本年度医疗保险费和100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

2.适时开展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31号)规定,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不含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由居民参保缴费(续保)时一并缴纳本年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

通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登记,核定缴费基数,办理参保事宜。负责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稽核;对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及离休老干部医疗的管理等。地址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5577号。电话:0435-3916698、3916537。